当前位置:中文谷 >

习题库

> 25.《清顺治朝实录》记载:“无主荒田,州县官给印信执照,开垦耕种,永准为业,耕至六年以后,有司官亲察成熟亩数...

25.《清顺治朝实录》记载:“无主荒田,州县官给印信执照,开垦耕种,永准为业,耕至六年以后,有司官亲察成熟亩数...

问题详情:

25.《清顺治朝实录》记载:“无主荒田,州县官给印信执照,开垦耕种,永准为业,耕至六年以后,有司官亲察成熟亩数...

25.《清顺治朝实录》记载:“无主荒田,州县官给印信执照,开垦耕种,永准为业,耕至六年以后,有司官亲察成熟亩数,抚按勘实,奏请奉旨,方准征收钱粮。其六年以前,不许开,不许分毫敛派差徭。”这一措施

A.有效控制了清初的土地兼并      B.促进了农产品的商品化

C.推动了清朝初年经济的发展      D.减轻全国农民的税粮负担

【回答】

【*】C

【解析】

试题分析:题目材料说明康熙时对无主荒地的开垦,六年以内不许“敛派差徭”,允许其“永准为业”。土地兼并和农产品的商品化在题目材料中没有体现,排除A、B项;材料只减免了“六年”以内新垦荒田的差徭等项,并非全国农民的税粮,排除D项。这些措施有助于缓和汉族与满族统治者之间的矛盾,促进了经济的恢复与发展。故*选C项。

考点:古代*的经济·农业的主要耕作方式和土地制度·清朝赋税制度的变化

知识点:古代*的经济 农业的主要耕作方式和土地制度

题型:选择题

  •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,转载请注明 https://zhongwengu.com/exercises/9gzdk3.html

相关内容

热门文章

猜你喜欢

推荐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