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中文谷 >

习题库

> 越王勾践曾规定“女子十七不嫁,其父母有罪。丈夫二十不娶,其父母有罪。”秦国则规定“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,倍其赋...

越王勾践曾规定“女子十七不嫁,其父母有罪。丈夫二十不娶,其父母有罪。”秦国则规定“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,倍其赋...

问题详情:

越王勾践曾规定“女子十七不嫁,其父母有罪。丈夫二十不娶,其父母有罪。”秦国则规定“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,倍其赋...

越王勾践曾规定“女子十七不嫁,其父母有罪。丈夫二十不娶,其父母有罪。”秦国则规定“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,倍其赋。”*古代*推行早婚、析户的人口政策的根本目的是

A.繁殖人口     B.发展生产   C.增加赋税        D.巩固统治

【回答】

D

知识点:历史上的重大改革

题型:选择题

  •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,转载请注明 https://zhongwengu.com/exercises/dnz4o9.html

相关内容

热门文章

猜你喜欢

推荐文章
最新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