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5月27日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举行,审议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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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5月27日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举行,审议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,从宗教活动场所维修审批、信教公民个人在公共场所进行宗教活动等方面作了修改。这表明
①民族自治机关依法行使民族自治权
②新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
③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受法律保护
④国家权力机关通过行使立法权实现对宗教事务的管理
A.①③ B.①④ C.②④ D.②③
【回答】
【*】A
【解析】
试题分析:宗教是有神论,而社会主义坚持的是马克思主义无神论,新疆的做法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,发挥信教群众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作用,②说法错误;新疆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维修、对信教群众的宗教活动做了具体修改,是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体现,③正确;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会议对宗教事务的管理,是民族自治机关行使民族自治权的体现,①正确,④错误。该题选A。
知识点:发展社会主义*建设 民族区域自制制度及宗教政策
题型:选择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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