越王勾踐曾規定“女子十七不嫁,其父母有罪。丈夫二十不娶,其父母有罪。”秦國則規定“民有二男以上不分異者,倍其賦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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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題詳情:
越王勾踐曾規定“女子十七不嫁,其父母有罪。丈夫二十不娶,其父母有罪。”秦國則規定“民有二男以上不分異者,倍其賦。”*古代*推行早婚、析戶的人口政策的根本目的是
A.繁殖人口 B.發展生產 C.增加賦稅 D.鞏固統治
【回答】
D
知識點:歷史上的重大改革
題型:選擇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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