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12月27日,賀州市八步區*法院對一起涉傳銷案件進行公開宣判,被告人唐某犯組織、領導傳銷罪被依法判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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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題詳情:
2019年12月27日,賀州市八步區*法院對一起涉傳銷案件進行公開宣判,被告人唐某犯組織、領導傳銷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,並處罰金**五萬元。對此,下列認識不正確的有
A.*法院依法行使了審判權
B.對唐某的處罰中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屬於主刑
C.處罰金**五萬元屬於承擔民事責任
D.唐某觸犯了我國的刑法,應受刑罰處罰
【回答】
C
【解析】
*法院對一起涉傳銷案件進行公開宣判,表明*法院依法行使了審判權,A說法正確。對唐某的處罰中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屬於主刑,罰金**五萬元屬於附加刑,B說法正確,C錯誤。從材料中對唐某的刑罰處罰,可以看出其行為觸犯了我國的刑法,是犯罪行為,D說法正確。本題為逆向選擇題,故選C。
【點睛】
刑罰處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,是對犯罪分子適用的刑罰;承擔民事責任是民事違法行為應承擔的責任。
知識點:遵守法律
題型:選擇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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