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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法学造句怎么写

民法法源理论是民法学的基础理论问题,同时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。

民事行为能力制度研究是民法学研究中一个比较薄弱的环节。

今天他已经成为我国民法学专家,他就是**大学党委副*记、副校长王利明教授。

我国目前民法学研究多侧重于民法知识的积累,而忽视对知识背后隐含的价值理念的考察。

这种趋势符合商业现实,也与民法学理念的变化一致。

代理、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是民法学“代理”这一范畴中的三个重要法律现象。

该场争议调动了*宪法学界和民法学界最主要的学术资源参与论辩,大大提升了*宪法学的问题意识和理论能力,开启了“后物权法时代”问题与主义的公共论辩。

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王汉斌,和民法学者王家福、*平、王胜明、王保树、梁慧星、王利明一致认为起草民法典的条件已经具备。

虚拟财产到底是不是“物”,能不能构成财产关系的客体在民法学界尚有争论。

民法学造句

民法学研究当采多学科、大整合的方法,赋较具综合*的民法哲学和民法文化学以应有的位置。

法理化的民法学是一种学说,因其符合民法的客观规律和内在逻辑而具有科学*。

就民事责任与民事义务关系而言,民法学界通说认为民事责任是违反民事义务的结果。

对于合伙是否具有民事主体地位这一问题,民法学界一直有争议。

非法人团体能否成为民事主体的问题,历来是民法学理论界争论的焦点。

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是中外民法学界长期争论的话题。

1998年1月13日,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王汉斌,和民法学者王家福、*平、王胜明、王保树、梁慧星、王利明一致认为起草民法典的条件已经具备。

民法哲学从属于法哲学,它是民法学和民事立法、司法、执法和守法的灵魂。

惩罚*损害赔偿是我国民事立法和民法学研究的一项新课题。

法律行为制度理论是传统民法学理论中结构完整、逻辑严密的理论。

《来得早,还是来得巧?——占座规则的民法学解读》,《清华法治论衡》2005年第7卷。

文章从法理学、民法学和保险法学三个方面阐释了这一问题。

高职法律*民法学课程教学如何体现高职特*,是一个需要认真探讨和研究的问题。

援用抗辩权是民法学上的一个概念,*法学则没有确立这种制度。

我国以往的民法学研究,呈现出的特点之一就是过分侧重制度*研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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