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6.巴里·尼古拉斯《羅馬法概論》:“每個共同體爲自己制定的法是他們自己的法,稱之爲市民法;根據自然原理在一切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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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6.巴里·尼古拉斯《羅馬法概論》:“每個共同體爲自己制定的法是他們自己的法,稱之爲市民法;根據自然原理在一切人當中制定的法爲所有的民衆共同體共同遵守,稱之爲萬民法,就像是一切民族所使用的法。因而,羅馬*一方面使用它自己的法,一方面使用一切人所共有的法。”據此,下列理解正確的是
A.《十二銅表法》不是市民法 B.公民法由羅馬全體公民參與制定
C.萬民法以自然法原理而制定 D.萬民法保護羅馬所有居民的利益
【回答】
C
知識點:古代希臘 羅馬的*制度
題型:選擇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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