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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無言之美》經典語錄

《無言之美》經典語錄

《無言之美》主要內容簡介:這是一部研究文藝理論的書籍。我對於它的名稱,曾費一番躊躇。它可以叫做《美學》,因為它所討論的問題通常都屬於美學範圍。美學是從哲學分支出來的,以往的美學家大半心中先存有一種哲學系統,以它為根據,演繹出一些美學原理來。本書所採的是另一種方法。它丟開一切哲學的成見,把文藝的創造和欣賞當作心理的事實去研究,從事實中歸納得一些可適用於文藝批評的原理。它的物件是文藝的創造和欣賞,它的觀點大致是心理學的,所以我不用《美學》的名目,把它叫做《文藝心理學》。這兩個名稱在現代都有人用過,分別也並不很大,我們可以說,“文藝心理學”是從心理學觀點研究出來的“美學”。


經典語錄

美不僅在物,亦不僅在心,它在心與物的關係上面;但這種關係並不如康德和一般人所想象的,在物為刺激,在心為感受;它是心借物的形象來表現情趣。世間並沒有天生自在、俯拾即是的美,凡是美都要經過心靈的創造。在美感經驗中,我們須見到一個意象或形象,這種“見”就是直覺或創造;所見到的意象須恰好傳出一種特殊的情趣,這種“傳”就是表現或象徵;見出意象恰好表現情趣,就是審美或欣賞。創造是表現情趣於意象,可以說是情趣的意象化;欣賞是因意象而見情趣,可以說是意象的情趣化。美就是情趣意象化或意象情趣化時心中所覺到的“恰好”的快感。“美”是一個形容詞。

最簡單的形象的直覺都帶有創造*。

“移情作用”是把自己的情感移到外物身上去,彷彿覺得外物也有同樣的情感。這是一個極普通的經驗。自己在歡喜時,大地山河都在揚眉帶笑;自己在悲傷時,風雲花鳥都在嘆氣凝愁。惜別時蠟燭可以垂淚,興到時青山亦覺點頭。柳絮有時“輕狂”,晚峰有時“清苦”。陶淵明何以愛菊呢?因為他在傲霜殘枝中見出孤臣的勁節;林和靖何以愛梅呢?因為他在暗香疏影中見出隱者的高標。

藝術都是主觀的,都是作者情感的流露,但是它一定要經過幾分客觀化。藝術都要有情感,但是隻有情感不一定就是藝術。

依我們看,美不完全在外物,也不完全在人心,它是心物婚媾後所產生的嬰兒。美感起於形象的直覺。形象屬物而卻不完全屬於物,因為無我即無由見出形象;直覺屬我卻又不完全屬於我,因為無物則直覺無從活動。美之中要有人情也要有物理,二者缺一都不能見出美。

美和實際人生有一個距離,要見出事物本身的美,須把它擺在適當的距離之外去看。

人不但移情於物,還要吸收物的姿態於自我,還要不知不覺地模仿物的形象。所以美感經驗的直接目的雖不在陶冶*情,而卻有陶冶*情的功效。心裡印著美的意象,常受美的意象浸潤,自然也可以少存些濁念。蘇東坡詩說:“寧可食無肉,不可居無竹;無肉令人瘦,無竹令人俗。”竹不過是美的形象之一種,一切美的事物都有不令人俗的功效。

如果美全在物,則物之美者人人應覺其為美,藝術上的趣味不應有很大的分歧;如果美全在心,則美成為一種抽象的概念,它何必附麗於物,固是問題,而且在實際上,我們審美並不想到任何抽象的概念。

藝術本來是彌補人生和自然缺陷的。如果藝術的最高目的僅在妙肖人生和自然,我們既已有人生和自然了,又何取乎藝術呢?

研究任何問題,都須先明白它的難點所在,忽略難點或是迴避難點,總難得到中肯的*。美的問題難點就在它一方面是主觀的價值,一方面也有幾分是客觀的事實。歷來討論這個問題的學者大半隻顧到某一方面而忽略另一方面,所以尋來尋去,終於尋不出美的真面目。

托爾斯泰和杜卡斯等人忘記情感是主觀的,必客觀化為意象,才可以傳達出去。情趣和意象相契合混化,便是未傳達以前的藝術,契合混化的恰當便是美。察覺到美尋常都伴著不沾實用的快感,但是這種快感是美的後效,並非美的本質。藝術的目的直接地在美,間接地在美所伴的快感。

一般人的藝術趣味大半是傳統的,因襲的,他們對於藝術作品的反應,通常都沿著習慣養成的抵抗力最小的途徑走。如果有一種藝術作品和他們的傳統觀念和習慣反應格格不入,那對於他們就是醜的。凡是新興的藝術風格在初出世時都不免使人覺得醜,假古典派對於“哥特式”(gothic)藝術的厭惡,以及許多其他史例,都是明*。但是這種意義的“醜”起於觀賞者的弱點,並非藝術本身的“醜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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